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与陈志胜代表握手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陈达恒与陈志胜代表合影
豪情万丈
意气风发&苍产蝉辫;
陈志胜代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
建议为转基因食品立法
所谓转基因食品,就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到某种特定的生物体中,并使其有效地表达出相应的产物,此过程叫转基因。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从世界上最早的转基因作物(烟草)于1983年诞生,到美国孟山都公司转基因食品研制的延熟保鲜转基因西红柿1994年在美国批准上市,转基因食品的研发迅猛发展,产物品种及产量也成倍增长,转基因作为一种新兴的生物技术手段,它的不成熟和不确定性,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际社会上,俄罗斯目前未批准任何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日本禁止进口美国转基因大米,只批准了转基因康乃馨的种植。印度2010年2月11日停止引进转基因茄子,棉花是唯一在印度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美国虽是转基因粮食生产大国,但是国内消费转基因食品却很少。小麦是美国的主粮,转基因小麦安全证书已经通过,但遭遇美国民众的强烈抵制,在美国至今没有转基因小麦种植。其所种植的转基因大豆、玉米在美国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和生产酒精燃料,再就是出口给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
目前,中国除了大豆,还有棉花、马铃薯、西红柿、甜椒、木瓜等转基因作物。2009年11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又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植转基因玉米的生产。这意味着中国是第一个把转基因作物作为主粮商品化种植的国家。至今为止,除中国外,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转基因食品作为民众主粮。
因为对转基因食品的弊端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它的风险就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它有潜在的风险不育症、过敏症、慢性中毒,以及基因突变等疾病或许在今后被证明。
如果“不育症”在若干年后被证明,那么“不到200年中华民族将断子绝孙”的说法就确实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具有远见的忧患意识。面对如狼似虎的“转基因”,“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一个有良心、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有危机感,紧迫感。
解决目前我国转基因产物、食品的乱象,只有靠法律。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强对转基因产物、食品的危机感和加快制定相关法律的紧迫感,将之列入近期立法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使这一关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法律尽快出台。
过度包装问题亟待解决
近些年来,某些产物包装的攀比与浪费现象日趋严重。某报社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受访的4306人当中,97.5%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我国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严重,其中76%的人认为非常严重。
的确,过度包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商品包装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妆品尤为突出。由实木、金属制成的包装盒,内衬精美的绸缎,有的还“附赠”手表等物品,里叁层、外叁层,剥开层层迭迭的商品包装,最终的实物却少得可怜或者价值不高。社会舆论对中秋月饼过度包装的口诛笔伐犹言在耳,而春节的滋补保健品、名酒等又铺天盖地卷土重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包装美观大方一点,有利于商品销售。但过度包装走向另一个极端,夸大包装的功能,误导消费观点,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已经发展成了社会的一大公害:一是浪费资源,加剧了资源、能源供需矛盾。二是污染环境,危害人类的生存。叁是增加了产物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四是助长奢侈浪费,毒化社会风气。这种现象的存在,与中华民族崇尚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与建设资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
要刹住过度包装之风,还是要靠法律。抑制过度包装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责任主体应是生产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要求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但条文不够明确、细化,缺乏普遍的刚性约束,导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能有效落实。为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一,尽快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尤其要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几类特殊商品的强制性包装标准。第二,应当明确地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进行日常监管处罚。第叁,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
责任编辑: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