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徐慧慧 摄影报道)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是党和国家关心、关怀青年学生的一项惠民政策。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评定细则,组织各分院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国家三金”评定工作。直至11月12日,我校顺利完成所有工作。
据悉,此次评定工作,领导重视,程序规范。通过评选,最终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98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2884名。
为了促进“国家三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期间,我校召开培训会,听取多方意见,出台了具体操作手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同时,进一步完善“智慧校园”学工系统中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审核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方法。班级民主评议时,各分院选取一个班级进行观摩,改进方法和流程,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由第三方监督人员对评议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上报资助中心。
此外,校纪委全程参与评定工作,与全校师生共同监督。评选期间,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客观、公平、公正。
国家奖、助学金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贫困学生,还激发了奋发图强的学习风貌。学校始终秉承“资助育人”的思路,使资助工作贯穿学生大学成长的全过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校及时、准确地将评选结果报送江西省教育厅,为“国家三金”资金的落实及发放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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