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迎新会议有关要求,为维护好学院迎新期间正常校园秩序,经综治办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就迎新期间校园秩序管理通知如下:
1、由于校园车位紧张,迎新期间4日至6日,学院新老校区教职工及家属白天车辆请停放到学院公租房内,请各单位部门做好通知及解释工作。
2、迎新期间,学院暂不批准任何性摆摊设点(迎新合作商除外),与迎新无关条幅一律不得悬挂。任何店面不得发放宣传资料,鸣放小喇叭。
3、迎新期间,严禁任何教工及学生私自从事经营活动,凡私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学生,一律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同时,保卫处对查出的私自营销学生当场在辅导员群里进行通报,后进行处理。对查处营销物品一律予以暂扣或没收。请各分院做好宣传教育,严禁学生从事生活用品、手机卡等销售。
综治办、学工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