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因学院暑假期间各学生公寓均要施工,为确保暑假期间学生财产安全,暑假期间寝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保卫处将统一提供安全地方供学生集中存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寄存时间从6月30日—9月4日止,需存放贵重物品的学生请到保卫处(院医务室二楼)办公室209室办理寄存手续;(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点30—17:00);联系电话:82121222,漆老师;
2、&苍产蝉辫;寄存学生本人带好身份证;
特此通知
学院保卫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