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宣传栏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对全校宣传栏的管理,充分发挥宣传栏的作用,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宣传栏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分配使用,采取分院二级管理体制。党委宣传部是校园宣传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宣传板报的宏观管理和宣传橱窗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宣传物内容审查把关。
宣传栏分为学生宣传栏和商业宣传栏,进行分类规划管理。
学生宣传栏管理规定:
1. 宣传栏包括宣传橱窗和宣传板报。
2. 宣传内容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做到导向正确,贴近师生。
3. 宣传栏的版面设计要做到版面整洁,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既注重思想性,又兼顾艺术性、欣赏性。
4.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如迎新、迎检等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布置。平常宣传栏由各分院根据宣传主题进行布置张贴,宣传板报的内容需及时更换,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5. 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应在宣传栏醒目位置标明主办单位。
6. 学院定期组织对分院分管的宣传栏进行检查评比,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一年总评一次,对评出的优秀宣传栏所属分院进行表彰。
为合理利用校园宣传栏,根据属地就近管理原则,现对全校宣传橱窗分配如下:
老校区宣传橱窗
图书馆前宣传栏 6个橱窗 土建分院负责
三教前宣传栏靠近教工食堂方向 5个橱窗 电信分院负责
三教前宣传栏靠近篮球场方向 5个橱窗 机电分院负责
新校区宣传橱窗
学生宿舍21-22栋、28-29栋之间 4个橱窗 经管分院负责
学生宿舍22-23栋、23-24栋之间 4个橱窗 文法分院负责
通知广告宣传栏管理规定:
通知广告指所有活动通知及商业性宣传海报一律按指定地点张贴。张贴地点为:
1. 老校区二食堂宣传栏10块(无橱窗);
2. 仿古商业街宣传橱窗4个(二食堂对面4个迁至);
3. 新校区新食堂旁宣传橱窗2个。
保卫处应定期组织学生对校园进行巡视,为了保障校园的整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指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宣传品,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或性质严重者,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二翱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