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天下浙商网 时间:2011-03-08 14:35
天下浙商网3月8日消息(《浙商》记者 金少策北京报道)“商会是政府与工商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它在凝聚工商公司力量、配合政府招商引资、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政策咨询、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公司排忧解难、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董事长陈志胜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工商公司商会还存在着行为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作用。
为此,陈志胜在两会上建议,要尽快给商会立法。
“请求国务院尽快制定《商会管理条例》,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后,再提请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法》。”陈志胜自2002年以来,连任叁届江西省浙江总商会会长,对此感触很深。
他说,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中规定“坚持依法监管。加快行业协会立法步伐,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第十七条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做好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将行业协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立法目的是建立和健全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使商会组织发展和监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陈志胜说,要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商会组织的性质、作用、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财产权属、活动范围、监管体制、法律责任等。